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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係投資人與債券交易商進行的一種債券信用交易方式。即投資人向債券自營商買入一筆債券後,在彼此約定妥融通期間與融通利率後,同時即以該筆債券向自營商融資(以承作債券附賣回交易方式;融通額度相當於原債券買斷價款之大部份)。實際上,投資人在這樣的交易中僅需向自營商繳付融通的金額與原買斷公債價款之差額,即俗稱之〝債券保證金〞後,該筆債券便歸投資人所有。對債券自營商而言,則為與客戶進行一筆債券賣斷交易(OS)同時又結合一筆附賣回契約(RS),且以二者價款差額結算之交易型態,故稱為 OS/RS 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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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二 十二月 12, 2006 4:1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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