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目前債券市場的投資人主要為債券自營商,其結構包含綜合證券商、銀行、票券金融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郵匯局等,其中又以綜合證券商與票券金融公司為債券交易主要的市場莊家(market-maker),其對市場成交量貢獻與流動性創造最為積極。
另一類投資人為機構法人與債券投資信託基金,至於一般個人投資者比重極微小。
在上述這些投資者中,除債券自營商多同時承作買賣斷與附條件交易、債券投資信託基金對公司債投資比重較多外,其餘均以附條件交易為主要參與買賣的方式。 |
|
| 回頂端 |
發表於: 星期二 十二月 12, 2006 4:08 pm |
 |
|
|
|
|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發表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覆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進行投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