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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營業櫃檯議價:買賣申報是以殖利率或百元價格為之,而升降單位為1b.p.(殖利率 0.01 %),最低成交單位:面額一萬元及其整數倍。
2. 等殖成交系統(限供證券商同業買賣):買賣申報是以殖利率為之,而升降單位為1b.p.(殖利率 0.01 %),最低成交單位:面額五千萬元。
3. 轉換公司債:買賣申報是以百元價格為之,而升降單位為未滿一百五十元者為五分,一百五十元至未滿一千元者為一元,一千元以上者為五元,最低成交單位:面額十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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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二 十二月 12, 2006 4:1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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