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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禎伶/台北報導 2005.11.24
最低稅負初審完成,未來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同一人的壽險、年金死亡給付超過三千萬元以上要納入課稅,壽險業者表示,衝擊不大,大部分保戶都是保額在三、五百萬元之間,三千萬元以上的保戶可利用年底前投保或其他節稅規畫,同時業者評估,最低稅負也許還可成為宣傳話題,創造另一波投保潮。
保險業者私下表示,最低稅負方案只有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同一人的壽險、年金險的死亡給付,意外險並沒有包括在內,對壽險業的影響已降到最低,且年金險在累積期間身故,本來就是「保險金退還」,應該要課遺產稅,現在是都在模糊地帶,因此評估最低稅負影響不大,業者說:「反而是主管機關公開強調保額三千萬元以下是合法免稅,有助業務員行銷!」
業者分析保額三千萬元以上的大戶畢竟是少數,且這些大戶有許多節稅方式,並不差保險這一項,再者最低稅負是從明年一月一日投保的新保單開始生效,這些大戶還有機會利用年底這段時間投保,不見得有很大的衝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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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四 十二月 14, 2006 2:5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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