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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5-11-25)
最低稅負制最快明年上路,未來要保人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超過3000萬元的死亡保險金給付,要列為基本稅額。
壽險業者指出,要避開被課到稅,每張保單最高保額都不要超過3000萬元,而且保單的要保人和受益人都要選擇是同一人。
壽險業者表示,大部分會購買到3000萬元以上大保單者,多半是高資產族,尤其是有資產要轉移給下一代的有錢父母親。如果一開始購買時,將子女同時列為要保人和受益人,即可迴避相關的課稅負擔。
壽險業者解釋,目前超過3000萬元的大保單,例如終身壽險或還本壽險,一年保費支出大概就在100到200萬元之間,如果將子女列為保單的要保人(即付保費者),父、母親每年可先各自轉100萬元到子女名下,既可以免贈與稅,同時子女還可以拿這200萬元,來幫自己買保單。
壽險業者說,因為最低稅負制是針對保單的要保人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因為此舉可能有資金移轉,迴避贈與和遺產稅的問題,但如果一開始,就由子女自己來買保單,同時是保單的要保人和受益人,就沒有保險資金移轉的問題。
按照上述規畫,父母親還是可以把資金移轉給子女,另外注意保額不要超過3000萬元,就不會被納入為最低稅負制的基本稅額。
至於新稅制實施後,有錢人的保險額度要怎麼買,才可以免稅?壽險業者說,這個機制實施後,每一張大保單的死亡給付免稅額是3000萬元,還有基本所得扣除額600萬元,因此,假設吳老先生有老婆和五個小孩,他可以購買達(3000+600)×6=2.16億元的死亡給付,屆時老先生死亡,每位拿到的保險給付沒有超過3000萬元,不用算進最低稅負制。
壽險業者指出,大部分高資產族,都已做好資產規畫,而且都是往外搬,因此,最低稅負制即使針對超過3000萬元以上大保單課稅,能課到的比率並不是很高。壽險業者說,最近市場上,沒有出現預期的購買大保單風潮,連外幣保單都銷路不佳,可見有錢人早就做好因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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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四 十二月 14, 2006 2:5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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